这种人在现实社会确实是有的,根本原因就是缺乏诚信,敢做不敢当,不管事情结果如何,先把自己置之度外,明哲保身,绝非君子所为!
我感觉这种人很可恶,被人看不起!如果举报的事实是真的,为什么不能写上自己的名字?如果不敢写自己名字,为什么要写上别人的名字?
其实这是摔锅,想解决问题,又不想承担事情的后果。可能手头没有确凿的证据,也可能是想帮别人出气,但不管怎么说,这都不是署名人所想看到的,你这往好里说是借刀杀人,实际也算是栽赃陷害。
作为被署名人,先不要着急,应该积极配合调查,如果被举报人真有违法违规事实,不能掩饰,如果真没有,也要帮忙澄清。现在是信息社会,任何非法举动都逃不出大数据的眼睛,事实终会水落石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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